附錄: 包(packages)

2018-02-24 15:54 更新

附錄: 包(packages)

包(packages),是 Common Lisp 把代碼組織成模塊的方式。早期的 Lisp 方言有一張符號表,即oblist【注1】。在這張表里列出了系統(tǒng)中所有已經(jīng)讀取到的符號。借助 oblist 里的符號表項,系統(tǒng)得以存取數(shù)據(jù),諸如對象的值,以及屬性列表等。保存在 oblist 里的符號被稱為 interned。

新一些的 Lisp 方言把?oblist?的概念放到了一個個包里面。現(xiàn)在,符號不僅僅是被?intern?了,而是被?intern?在某個包里。包之所以支持模塊化是因為在一個包里的?intern?的符號只有在其被顯式聲明為能被其它包訪問的時候,它才能為外部訪問(除非用一些歪門邪道的招數(shù))。

包是一種 Lisp 對象。當(dāng)前包常常被保存在一個名為?\*package\*?的全局變量里面。當(dāng) Common Lisp 啟動時,當(dāng)前包就是用戶包:或者叫 user (CLTL1?實現(xiàn)),或者叫?common-lisp-user?(CLTL2實現(xiàn))。

包一般用自己的名字相互區(qū)別,而這些名字采用的是字符串的形式。要知道當(dāng)前包的包名,可以試試:

> (package-name *package*)
"COMMON-LISP-USER"

通常,當(dāng)讀入一個符號時,它就被?intern?到當(dāng)前的包里了。要弄清給定符號所?intern?的是哪個包,我們可以

用?symbol-package?:

> (symbol-package 'foo)
#<Package "COMMON-LISP-USER" 4CD15E>

這個返回值是實際的包對象。為便于將來使用,我們給?foo?賦一個值:

> (setq foo 99)
99

使用?in-package?,我們就可以切換到另一個新的包,若有需要的話這個包會被創(chuàng)建出來【注2】:

> (in-package 'mine :use 'common-lisp)
#<Package "MINE" 63390E>

此時此刻應(yīng)該會響起詭異的背景音樂,因為我們已經(jīng)身處另一個世界:在這里?foo?已經(jīng)不似從前了:

MINE> foo
>>Error: FOO has no global value.

為什么會這樣?因為之前被我們設(shè)置成?99?的那個?foo?和現(xiàn)在?mine?里面的這個 foo 是兩碼事?!咀?】要從用戶包之外引用原來的這個?foo?,我們必須把包名和兩個冒號作為它的前綴:

MINE> common-lisp-user::foo
99

因此,具有相同打印名稱的不同符號得以在不同包中共存。這樣就可以在名為?common-lisp-user?的包里有一個?foo?,同時在?mine?包里也有一個?foo?,并且它們兩個是不一樣的符號。實際上,這就是?package?的一部分用意所在,即:你在為你的函數(shù)和變量取名字的同時,就不用擔(dān)心別人會把一樣的名字用在其它東西上?,F(xiàn)在,就算有重名的情況,重名的符號之間也是互不相干的。

與此同時,包也提供了一種信息隱藏的手段。對程序來說,它必須使用名字來引用不同的函數(shù)和變量。如果你不讓一個名字在你的包之外可見的話,那么另一個包中的代碼就無法使用或者修改這個名字所引用的對象。

在寫程序的時候,把包的名字帶上兩個冒號做為前綴并不是個好習(xí)慣。你要是這樣做的話,就違背了模塊化設(shè)計的初衷,而這正是包機制的本意。如果你不得不使用雙冒號來引用一個符號,這應(yīng)該就是有人根本就不希望你引用它。

一般來說,你只應(yīng)該引用那些被 export 了的符號。把符號從它所屬的包 export 出來,我們就能讓這個符號對其它包變得可見。要導(dǎo)出一個符號,我們可以調(diào)用(你肯定已經(jīng)猜到了) export :

MINE> (in-package 'common-lisp-user)
#<Package "COMMON-LISP-USER" 4CD15E>
> (export 'bar)
T
> (setq bar 5)
5

現(xiàn)在,如果回到了?mine?包,那么就可以用一個冒號引用?bar?,因為這個名字是外部可見的:

> (in-package 'mine)
#<Package "MINE" 63390E>
MINE> common-lisp-user:bar
5

如果把?bar?import?到?mine?里面,我們就能更進一步,讓?mine?能和?user?包共享?bar?這個符號:

MINE> (import 'common-lisp-user:bar)
T
MINE> bar
5

在導(dǎo)入?bar?之后,我們可以根本不用加任何包的限定符,就能引用它了?,F(xiàn)在,這兩個包共享了同一個符號 -- 再沒有一個獨立的?mine:bar?了。

萬一已經(jīng)有了一個會怎么樣呢?在這種情況下,import?調(diào)用會導(dǎo)致一個錯誤,就像下面我們試著import?foo?時造成的錯誤一樣:

MINE> (import 'common-lisp-user::foo)
>>Error: FOO is already present in MINE.

之前,我們在?mine?里對?foo?進行了一次不成功的求值,這次求值順帶著使得一個名為 foo 的符號被加入了?mine?。由于這個符號在全局范圍內(nèi)還沒有值,因此產(chǎn)生了一個錯誤,但是輸入符號名字的直接后果就是使它被 intern 進了這個包。所以,當(dāng)我們現(xiàn)在想把?foo?引進?mine?的時候,mine里面已經(jīng)有一個相同名字的符號了。

通過讓一個包使用 (use) 另一個包,我們也能批量的引入符號:

MINE> (use-package 'common-lisp-user)
T

這樣,所有?user?package?引出的符號就會自動地被引進到?mine?里面去了。(要是?user``package?已經(jīng)引出了?foo?的話,這個函數(shù)調(diào)用也會出一個錯。)

根據(jù) CLTL2,包含內(nèi)建操作符和變量名字的包被稱為?common-lisp?而不是?lisp?,因此新一些的包在缺省情況下已不再使用?lisp?包了。由于我們通過調(diào)用in-package?創(chuàng)建了?mine?,而在這次調(diào)用中也?use?了這個包,所以所有?Common Lisp?的名字在?mine?中都是可見的:

MINE> #'cons
#<Compiled-Function CONS 462A3E>

在實際的編程中,你不得不讓所有新編寫的包使用 common-lisp (或者其他某個含 Lisp 操作符的包)。否則你甚至?xí)]辦法跳出這個新的包。【注4】

一般來說,在編譯后的代碼中,不會像剛才這樣在頂層進行包的操作。更多的時候,這些關(guān)于包的函數(shù)調(diào)用會被包含在源文件中。通常,只要把 in-package 和 defpackage 放在源文件的開頭就可以了。

(defpackage 宏是?CLTL2?里新引進的,但是有些較老的實現(xiàn)也提供了它。) 如果你要編寫一個獨立的包,下面列出了你可能會放在對應(yīng)的源文件最開始地方的代碼:

(in-package 'my-application :use 'common-lisp)
(defpackage my-application
  (:use common-lisp my-utilities)
  (:nicknames app)
  (:export win lose draw))

這會使得該文件里所有的代碼,或者更準確地說,文件里所有的名字,都納入了?my-application?這個包。

my-application?同時使用了?common-lisp?和?my-utilities?,因此,不用加任何包名作為前綴,所有被引出的符號都可以直接使用。

my-application?本身僅僅引出了三個符號,它們分別是:winlose?和?draw?。由于在調(diào)用in-package?的時候,我們給?my-application?取了一個綽號?app?,在其它包里面的代碼可以用類似?app:win?的名字來引用這些符號。

像這樣的用包來提供的模塊化的確有點不自然。我們的包里面不是對象,而是一堆名字。每個使用common-lisp?的包都引入了?cons?這個名字,原因在于?common-lisp?包含了一個叫這個名字的函數(shù)。但是,這樣會導(dǎo)致一個名字叫?cons?的變量也在每個使用?common-lisp?的程序里可見。這樣的事情同樣也會在?Common Lisp?的其他名字空間重演。如果包(package) 這個機制讓你頭痛,那么這就是一個最主要的原因 -- 包不是基于對象而是基于名字。

和包相關(guān)的操作會發(fā)生在讀取時(read-time),而非運行時。這可能會造成一些困擾。我們輸入的第二個表達式:

(symbol-package 'foo)

之所以會返回它返回的那個值是因為:讀取這個查詢語句的同時,答案就被生成了。為了求值這個表達式,Lisp?必須先讀入它,這意味著要?intern?foo。

再來個例子,看看下面把兩個表達式交換順序的結(jié)果,這兩個表達式前面曾出現(xiàn)過:

MINE> (in-package 'common-lisp-user)
#<Package "COMMON-LISP-USER" 4CD15E>
> (export 'bar)

通常來說,在頂層輸入兩個表達式的效果等價于把這兩個表達式放在一個progn 里面。不過這次有些不同。如果我們這樣說

MINE> (progn (in-package 'common-lisp-user)
  (export 'bar))
>>Error: MINE::BAR is not accessible in COMMON-LISP-USER.

則會得到個錯誤提示。錯誤的原因在于?progn?表達式在求值之前就已經(jīng)被 read 處理過了。當(dāng)調(diào)用 read 時,當(dāng)前包還是 mine ,因而 bar 被認為是 mine:bar 。運行這個表達式的效果就好像我們想要從 user 包 export 出 mine:bar ,而不是從?common-lisp-user?export 出?common-lisp-user:bar?一樣。

package?被如此定義,使得編寫那些把符號當(dāng)作數(shù)據(jù)的程序成為一樁麻煩事。舉個例子,要是像下面那樣定義 noise :

(in-package 'other :use 'common-lisp)
(defpackage other
  (:use common-lisp)
  (:export noise))

(defun noise (animal)
  (case animal
    (dog 'woof)
    (cat 'meow)
    (pig 'oink)))

這樣的話,如果我們從另外一個包調(diào)用 noise ,同時傳進去的參數(shù)是不認識的符號,noise 會走到 case 語句的末尾,并返回 nil :

OTHER> (in-package 'common-lisp-user)
#<Package "COMMON-LISP-USER" 4CD15E>
> (other:noise 'pig)
NIL

這是因為傳進去的參數(shù)是?common-lisp-user:pig?(這沒有冒犯閣下的意思),然而?case?接受?key是?other:pig?。為了讓?noise?像我們期望的那樣工作,就必須把里面用到的所有六個符號都引出來,再在調(diào)用 noise 的包里面引入它們。

在此例中,我們也可以通過使用關(guān)鍵字而不是常規(guī)的符號,來繞過這個問題。倘若 noise 像下面這樣定義:

(defun noise (animal)
  (case animal
    (:dog :woof)
    (:cat :meow)
    (:pig :oink)))

的話,我們就能從任意一個包安全地調(diào)用這個函數(shù)了:

OTHER> (in-package 'common-lisp-user)
#<Package "COMMON-LISP-USER" 4CD15E>
> (other:noise :pig)
:OINK

關(guān)鍵字就像金子:普適而且自身就能表明其價值。不論在哪里它們都是可見的,而且它們從不需要被引用。

在編寫類似?defanaph?( 16.3 節(jié)) 的符號驅(qū)動的函數(shù)時,基本上應(yīng)該總是用關(guān)鍵字參數(shù)。

包里面有很多地方讓人不解。這里對這一主題的介紹不過是冰山一角。要知道所有的細節(jié),請參考CLTL2?的第 11 章。

備注:

【注1】譯者注:GNU Emacs 和 XEmacs 使用的是一張名為 obarray 的哈希表。

【注2】在較早期的 Common Lisp 實現(xiàn)下,請省略掉 :use 參數(shù)

【注3】有的 Common Lisp 實現(xiàn)會在 toplevel 提示符的前面顯示包的名字。這個特性不是必須的,但的確是比較貼心的設(shè)計。

【注4】譯者注:即你不僅沒有辦法使用cons ,更糟糕的是,你也不能用in-package 切換到其它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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